在昨天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,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军表示,采取拒绝执行健康申报、体温监测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,如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,将依照刑法以“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”定罪处罚。
3月11日,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。国家移民管理局边防检查管理司司长刘海涛介绍,3月11日以来,全国的陆、海、空口岸入境人员日均12万人次,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八成多。其中,乘国际航班入境的人员日均2万人次,外国人占比一成左右。
王军表示,疫情发生后,海关全面启动了健康申报制度,但有一些入境人员仍怀着侥幸心理,采取各种手段拒绝申报,或者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,不配合体温监测;还有一些入境人员明知自己已经出现了发热、干咳等染疫症状,或曾经去过疫情严重地区,却故意隐瞒发病情况、境外旅行史;有人甚至采取吃退烧药等方式降低体温,掩盖发热症状,在海关卫生检疫环节蒙混过关,入境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,导致与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被感染或者被隔离观察,给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风险。这些行为如果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,将依照刑法以“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”定罪处罚。
目前,我国综合航班始发地的疫情、客座率、航班运行特点等因素,对航班运行风险进行综合评分,并根据评分将航班风险划分为高、中、低三个等级,根据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。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司长朱涛透露,对于高风险航班,会尽可能减少机上服务流程,对旅客进行分区管理,安排旅客分散就座。同时,在每个航班的后三排都会预留应急事件处理的隔离区。
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杨新宅透露,目前已指导各地建立应急疏运保障车队,分类梳理入境旅客的转运需求,根据客流状况,灵活选配大中小型客车,保障运力充足,做到车等人,避免出现乘客滞留扎堆的现象。交通运输部还采取“点对点、一站式”的运输方式,将入境人员从入境口岸直接运送到目的地城市,做到运输环节的闭环管理,避免与社会人员接触带来疫情传播风险。
热点回应
1、随着海外疫情持续扩散,中国政府是否会考虑包机从一些疫情严重国家接回中国公民?
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司长朱涛:3月4日起至今,民航局在正常航班的运行基础之上,对一些需求集中、飞行目的地有接收能力的城市,视情启动了重大航空运输保障机制,开行临时班机或包机,目前共执行了13架次赴疫情严重国家的运输任务,其中安排7架次临时航班接回中国公民1101人,执行援外专家组运输任务1架次,运送专家9人,物资11.09吨,执行援外物资运输任务5架次,运输物资78.45吨。下一步将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下,根据实际需求适时安排此类飞行任务。
2、“钻石公主”“至尊公主”邮轮疫情感染事件发生后,中国如何防控邮轮疫情?
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杨新宅:邮轮载运量比较大,人员高度密集且相对封闭,空调、排水系统相通。在海上航行期间,一旦出现疫情,防控是极为困难的。交通运输部结合客运船舶的疫情防控特点,已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,具体包括:第一时间暂停我国大陆港口始发的国际邮轮,涉及到全球7家国际邮轮公司共10艘国际邮轮。目前,中日、中韩之间的客货班轮客运业务已暂停。同时,交通运输部还印发通知,对于尚处于营运的客班船,建立了日调度机制,严格控制客座率,并配合做好乘客信息登记等相关工作。目前,交通运输部正在抓紧组织研究,对邮轮等大型客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,制定针对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。(记者 刘欢 张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