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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互助和互联网医疗日益成为改革的焦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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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0-05-25 13:32
  • 来源:www.hesuanjiance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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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,3月5日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出台,《意见》全文共八个部分28条,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,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、结果导向,全面部署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,研究提出了“1+4+2”的总体改革框架。

其中,“1”是力争到2030年,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,医疗救助为托底,补充医疗保险、商业健康保险、慈善捐赠、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。“4”是健全待遇保障、筹资运行、医保支付、基金监管四个机制,分别在《意见》的第二至第五部分予以明确。“2”是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个支撑,分别在《意见》的第六、第七部分予以明确。《意见》的第八部分是保障措施,包括加强党的领导、强化协同配合、营造良好氛围等。

尤为值得关注的是,医疗互助和互联网医疗被首次纳入中央级医保文件,将为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产生深远的影响。

一、医疗互助将成为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

在2009年发布的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》,表述的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,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,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,根本没有提及慈善捐赠、医疗互助等概念。

“医疗互助”被纳入其中,主要是出于两方面考虑。一方面,近年来,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发很快,但保费规模还较小,能够提供的实际保障相当有限,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,客观上需要发挥慈善捐赠和医疗互助的作用;另一方面,近两年,医疗互助在我国发展的风生水起,尤其在互联网平台,蚂蚁金服“相互宝”和水滴互助用户数量都已经破亿,其他互联网巨头美团、滴滴、360等发起的网络互助平台也各自收获了数百万的互助用户,为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,同时也急需出台政策法规,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其发展。

《意见》的出台,让不少商业保险公司人士感受到了压力,尤其是主打互联网业务的公司,面临的竞争将愈加激烈,也让不少相互保险公司人士、网络互助平台人士倍感振奋,认为互助业务的春天来到了。其实,从本质上讲,社会保险、商业保险、医疗互助,都是群众健康风险分散的一种机制,各方各有所长,各有所短,互补性强。比如:社会保险具有广覆盖、保基本的特点,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属性,但保障弹性不足;商业健康保险具有保障方式灵活、保障领域全面、服务形式多样等特点,能够发挥精算、机构网络、服务等优势,对社会医保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;互助医疗进入门槛低,中间成本低,自传播性强,比较商业保险有更大的“普惠”特征,但是也有赔付预期不稳定、定价模式相对粗放、平台的公信力弱、可持续性不强等不足。因此,只有相互更好的结合,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风险。

面临良好的政策机遇,相关行业主体已经开始积极行动。3月30日,全国首个网络互助团体标准出炉,由蚂蚁金服联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、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保险研究所互助保障研究中心、阿里健康等机构联合发起、研究、制定,并由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批准发布。这一标准以国内最大互助平台相互宝的运营经验为样本,对网络互助平台的整体原则、运行规范、资金管理、调查流程等环节做了全流程的标准化定义。

首个网络互助标准提出了互助平台的主体要求:实名制度、全程风控、审核独立、公开透明。同时,标准明确了网络互助资金管理的标准,分为两种情形:一是平台不设立资金池,彻底杜绝资金沉淀的问题;二是若有资金池,平台应设立相应的资金托管制度,确保资金安全。标准的制定还只是一个开始,据悉,浙江互金联合会还将推进配套测试认证的相关标准制定工作,推动该系列标准成为大病网络互助行业的测试认证依据。

需要呼吁的是,这仅仅是团体标准,并非地方标准、行业标准,更不是国家标准,相关监管部门、行业组织应尽快出台监管规定、法律法规等实施细则,使医疗互助作为一种普惠型的风险保障产品,发挥更大作用,尽早成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

二、“政策支持+疫情防控”持续催热互联网医疗

远程诊疗、电子健康档案、疾病风险评估、在线疾病咨询、电子处方……近年来,“互联网+”在医疗健康领域发展迅猛,在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的同时,也进一步提升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。

互联网医疗自诞生以来的每一步发展,都与国家政策息息相关。2018年4月,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《关于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的意见》,同年9月,《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(试行)》发布,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医疗的细则。

而在此次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中,互联网医疗进一步得到了政策支持。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连续下发《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“互联网+”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》。3月5日,互联网医疗被首次纳入中央级医保文件。在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》中指出,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,支持“互联网+医疗”等新服务模式的发展。

在此次疫情中,以健康保险为纽带的互联网医疗发挥了重要的作用,为用户提供疫情相关医疗咨询、药品配送等服务,大大缓解了医疗资源的压力。PICC人民健康、微医、春雨医生、阿里健康、平安好医生等多家互联网医疗平台开展新冠肺炎咨询服务,免费义诊访问量上亿次。PICC人民健康还与国内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,为复工复岗企业员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,帮助员工缓解紧张情绪,以健康的心理状态投入工作。

在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催化下,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机遇更是被空前放大。2018年互联网医疗市场规模为491亿元,2020年预计将接近千亿。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预测,2026年将达到2000亿。作为医疗健康产业上的关键一环,健康保险是医疗费用的主要付费方,具有整合资源的天然优势,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,通过线下链接医院、体检中心、康复护理、养老、药品配送、体育健身、保健养生等全产业链资源,为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线上线下服务。因此,应构建以健康保险为主导的医疗健康资源整合机制,打造涵盖健康保险、健康管理、医疗服务、医养结合的健康生态圈,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注入新的动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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