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0日下午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,介绍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有关情况。
发布会上,有记者提到不同厂家疫苗“混打”是否影响接种效率的问题,对此,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进行了详细解释。
王华庆指出,目前国内批准附条件上市的疫苗有三种灭活疫苗、一种腺病毒疫苗,此外还有紧急使用的疫苗,一种蛋白亚单位疫苗,两种灭活类疫苗。这包括三种技术路线。不同技术路线生产的疫苗特性是不一样的,有的打三针,有的打两针,有的打一针,但目的是相同的,就是保障它的效果,保障安全性。
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,原则上我们建议用同一个企业的同一种技术路线的产品,来完成它的两剂次或者三剂次程序的接种。如果没有同一个企业、同一种技术路线的产品来供应的特殊情况下,我们建议用同一种技术路线的产品来替代。也就是说,灭活疫苗只能替代灭活疫苗,蛋白亚单位疫苗只能替代蛋白亚单位疫苗。当然现在腺病毒疫苗只接种一剂次,不存在这样的情况。但我们还是希望能够使用同一个企业的产品来完成全程的接种。
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、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专家组成员邵一鸣
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、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专家组成员邵一鸣表示,国际上看到一些研究数据已经出现,不同技术路线的疫苗在进行“混打”,其目的是为了诱导更强和更持久的免疫反应。但这种方式目前还都没有被药监部门审核确定为新的免疫策略,还正处在数据积累的阶段。
王华庆表示,在现在没有充分论证和研究证据的情况下,不建议灭活疫苗和腺病毒疫苗、或蛋白亚单位疫苗之间进行“混打”。